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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国家级产业园区建设基本实现“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和土地平整),省级产业园区建设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市(州、地)、县级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五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土地平整),污水和垃圾统一处理,基本建立起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体系。
  力争到2015年,全省产业园区引进国际国内500强企业50家以上;争取产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5-10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占全省比重由现在15%左右提升到5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白云经济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分别超过500亿元,安顺、凯里、都匀、顶效、钟山、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别超过100亿元,其他5个现有省级经济开发区分别超过50亿元;新建省级产业园区的工业总产值分别超过20亿元;积极培育一批工业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产业园区,努力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产业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重点任务
  (四)强化规划编制。强化产业园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大企业、大项目向产业园区发展,促进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工业可以上带一产,下促三产,推动一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枢纽作用,把产业园区建成加速发展、结构优化、布局完善、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的经济增长极。产业园区规模要因地制宜,产业用地比重不得低于园区规划面积的70%。

  (五)推进扩区、调区工作。按照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审批程序和相关法规政策,对开发空间不足的园区进行扩区,对不能就地进行扩区的,可在其行政区域内异地选址扩区。全省产业园区扩区、调区原则标准,具体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按商务部有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的原则和审批程序组织实施。

  (六)推进转型升级。按照商务部有关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原则和要求,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出台建设我省省级产业园区建设的标准,推动以经济强县为重点,结合高速公路、快速铁路交通节点建设发展需要,突出交通区位优势,依托城镇、工矿区已有的基础和条件,在现有县级产业园区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建设一批重点突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省级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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