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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0〕1837号)


各市发改委,杨凌示范区发改局:
  为推动物流企业与制造、商贸企业互动发展,增强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提高物流业服务能力,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简称“示范工作”)。按照国家的安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工作的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物流工作牵头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理念已被业界广泛接受。组织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可以引导制造企业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整合、分离、外包物流业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引导物流企业学习示范企业的物流服务方式,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两业联动示范工作可以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深入推动两业联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平台,达到以点带面、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示范工作的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以创新联动发展模式为核心,以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提高物流业服务能力为目标,不断提高对联动发展规律的认识。
  (二)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企业联动自主选择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干预市场运作,为两业联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分类指导原则。对不同的制造业行业,示范项目的评价指标、示范内容各有侧重,以总结出适合不同行业发展的联动模式,供其他行业企业学习借鉴。
  (四)以点带面原则。选择一批示范企业,通过对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形成相互参考借鉴联动发展模式的氛围,推动两业联动深入发展。
  三、示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通过开展两业联动示范工作,在我省选出一批涵盖主要制造业行业的典型示范项目,对联动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制造企业物流业务整合分离外包模式、物流企业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服务流程和规范,信息系统对接等创新技术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示范,显著提高制造业物流外包的比例,带动物流业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促进我省制造业和物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四、示范企业(项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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