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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0〕18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省科技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为更好地发挥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发展高原现代农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总体战略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为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职能,对园区进行有效宏观指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园区建设的指导,优化园区生产要素配置,并统筹做好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省科技、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力度,共同促进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明确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对园区建设进行具体管理,西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市农牧业发展实际,对园区发展开展新一轮规划和布局,与生物园区发展布局有机衔接,并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等一并纳入西宁市“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整合西宁市四区三县农牧业资源,联合省内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按照“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加快青海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步伐。

  二、科学统筹规划,明确功能定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确定辽宁辉山等38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综合评议验收的通知》(国科发农〔2010〕4号)要求,结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综合评议验收意见,园区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增收”的原则,依托青藏高原特色资源优势,紧密结合我省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重点在优良品种繁育、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培育园区主导产业,利用现有农牧业技术、生物技术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农牧业,进一步发挥园区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科技支撑、市场引导、先导示范、企业集聚等方面的作用,促进高原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发展,实现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完善产业发展技术保障体系,将园区打造成高原特色农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良种繁殖供应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农牧业产业孵化基地和现代农业成果展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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