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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2007-201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2007-201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90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自2007年11月启动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2007-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 以来,我市“行动”工作逐步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根据《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深卫发〔2007〕135号)的要求,我委将于今年11月份开展“行动”终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一)了解《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工作方案(2007-2010年)》实施情况;

  (二)查找方案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 总结“行动”工作经验,为制定下一个五年行动方案提供依据。

  二、评估内容

  (一)“行动”工作组织建设情况;

  (二)“行动”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三)“行动”开展的情况;

  (四)“行动”开展的成效。

  三、评估方式

  采用各区自评和市级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区自评: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健康教育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1.填写《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报表》(见附表)。

  2.撰写自评总结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各区开展“行动”的机构建设情况、经费落实情况、工作管理情况、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行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建议或意见。

  3.各区准备相关书面资料。

  (二)市级抽查:随机抽取2个区,根据各区自评总结情况,检查相关资料。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分为各区自评和市级抽查两个阶段。

  (一)各区自评阶段:2010年11月15日- 25日。

  请各区于11月25日前将《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评估报表》和工作自评总结报告报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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