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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194号)精神,深刻汲取俄罗斯森林大火的惨痛教训,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稳定地把森林火灾年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现就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工作。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达州”的工作大局上来,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

  二、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片区和定点联系制度,适时安排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总结推广多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作法,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建立基层联防联保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联户包保责任,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是清理危险可燃物、加强居住区管理、加大重要设施防护,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配合防火部门协调各类媒体加强森林防火公益宣传,推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提高林区群众和施工、旅游等人员的安全用火意识,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森林防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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