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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通知
(郑建文〔2010〕9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第0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高标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现就进一步开展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按照省、市政府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整体水平,通过严格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庆宽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 凯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潘建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各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管理处,负责日常业务的开展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范围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
  (二)任务分工
  市建委负责国有土地上和省建设厅直管的在建工程;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市重点工程和省重点工程;市内五区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居民建房、二次装饰装修、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区管建筑、拆迁等建设工程;郑州警备区负责市区部队、武警等军事单位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
  (三)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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