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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朝政办传〔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于6月21日-23日举行,为明确责任,严肃考纪,维护考试公正公平,确保全市初中升学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加强全市初中升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创造安全安静的考试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内初中升学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卫生、公安、交通、环保、建设、电力、综合执法、监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合作,为全市考生创设一个健康、安全、安静的考试环境。
  教育部门负责选择考点,布置考场,选配考试工作人员,具体组织考务工作;负责考前对考试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完成各项考务工作,做好中考各方面信息的汇总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有考生和监考教师集中食宿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考前卫生防疫部门要对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测,确保中考期间考生集中食宿场所食品卫生和住宿安全;考试期间120急救中心做好应急准备。
  公安部门负责考点的治安安全与消防安全。考试期间要派出警力,维护考点秩序;在考点门前设置警戒线、隔离带,动员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远离考点,以免影响考试和个别人利用人群掩护作弊;派出专门警力对考点周边500米以内进行巡逻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在有限距离内作弊;对有考生集中住宿的场所,要派出适当警力协助和组织有关人员维持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影响考生的正常休息;派出人员参加取卷、护卷工作。
  交通、交警部门负责考点相关路段道路畅通及中考用车的顺利通行,考生所乘车辆优先放行,保证他们准时到达考场。
  环保部门负责考点周边考试环境噪音整治,防止影响考试,加强夜间施工检查,清查噪声源,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开通。
  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建筑工地停工,严禁出现建筑噪声。中考期间坚决禁止夜间施工,保证考生有充足的休息,以便更好地参加考试。
  电力部门保证考试期间供电和电路畅通。
  公用事业部门对市政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考试期间道路畅通。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街面上的巡逻、巡查,庆典活动不允许放鞭炮,吹喇叭。对考点周围的摊点、商贩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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