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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函〔201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达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假发票泛滥,不但滋生了偷税、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而且为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政府形象。目前,受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全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猖獗。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遵循“打防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

  市政府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联系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为成员。

  (二)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市政府联系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情报沟通、督办指导、资料报送等工作,以促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税务部门:一是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地税部门牵头),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上报相关资料。二是配合公安、宣传等部门做好查明发票真伪、治理发票违法信息、宣传引导等工作。三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发票流向线索,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通过打击发票犯罪延伸检查“买方市场”。四是将打击假发票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一并部署实施,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餐饮娱乐、旅游、中介等行业列为发票检查重点行业,全年检查发票受票企业不少于40户,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使用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相应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五是对查处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及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案件查处工作中需依靠公安机关力量深挖细查的,可作为违法犯罪线索,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现涉及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具假发票和购买、使用假发票线索的,要及时移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查处。六是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新动向,在税收执法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取得假发票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基本情况,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发票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互通互享相关信息,提高打击目标的准确性,增强打击力度和效能。七是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发送税收短信息等措施,加强日常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宣传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帮助群众提高发票防假防骗能力。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制假售假及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典型案件集中曝光,增加威慑力,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取得和正确使用发票。八是动员社会各界向公安、税务机关提供假发票线索,兑现举报奖励。九是按照“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具、建立平台”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简并票种、查询辨伪、预警监控、网络开具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发票监控机制,提升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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