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湖南省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1.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具体办理申报事项。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熟悉项目指南、申报程序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
2.各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时,要仔细阅读《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3.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4.省经信委(原省信息产业厅)是我省的项目推荐单位,我省申报的项目必须经省经信委(原省信息产业厅)推荐,签署推荐意见,统一行文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我委将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上报省经信委(原省信息产业厅)。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我省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申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原省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