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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鄂政函〔2010〕72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组建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襄樊政文〔2009〕77号)收悉。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和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组建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地址在襄樊市襄城区隆中路。

  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由襄樊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其办学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由襄樊市政府负责解决。

  三、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以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办学规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

  四、你市要加强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支持,加快基本建设进度,确保学校发展规划落实,确保学校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学校要突出办学特色,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注重产教结合和就业导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省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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