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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主要检查是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详细的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建立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是否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是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市)、区政府在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依托单位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市档案馆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等政府信息。向民心网和市政府报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决策性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情况。“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信息鞍山》建设及应用情况。
  (三)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按照《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鞍山市关于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委办发〔2010〕19号)要求,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进展情况。
  (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检查各单位网站建设是否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形成有效连接。机构设置、职责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为民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年度工作目标、主要负责人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是否公开。办公场所是否设立触摸屏、LED、公开栏等载体并及时更新。是否利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五)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重点检查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的反馈率、及时率、优秀率和满意率。
  (六)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检查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基层单位是否设立办事大厅,是否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事纪律、监督方式等内容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重点检查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办事公开十项制度、两个规范落实情况。
  三、计分方法及结果应用
  (一)计分方法。采取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社会评议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应得分数,其中:实地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单位,年终考核占40%,日常考核占30%;社会评议占30%。免检的单位日常考核占70%,社会评议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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