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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教基[2010]43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师范学校,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下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省普通高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课程资源是所有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各种资源。普通高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要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基本理念,以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办学特色为基本宗旨,以便教利学为出发点,为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务实创新原则。课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要以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在盘活本地区、本校已有课程资源的基础上,以开放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发一切有益于新课程顺利实施的资源,不断推进和实现课程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经济实用原则。课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要尽可能地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利用社区和学校的现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各方力量,拓展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新思路,在注重课程教学需要、注重课程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开发出“实用、管用、够用”的有效资源。

  (三)共建共享原则。各市(州)、县(市、区)、各学校之间要树立课程资源统一规划和共同开发的意识,打破课程资源建设条块分割的限制,逐步建立课程资源共建共享、互惠互利的有效机制。

  三、开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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