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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统计系统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数、求实效,把积极进取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把握全局的能力。要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策。

  2.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深刻剖析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充分发挥“六个表率”作用,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作政治坚定的表率;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勤政为民的表率;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作艰苦奋斗的表率;要坚持秉公用权、严以自律,作清正廉洁的表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作团结共事的表率。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监督对象,突出规范权力运行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统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1.加强教育。在统计队伍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依法行政、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廉洁自律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统计宗旨和原则,遵守“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职业道德和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促使广大统计干部把树立良好作风的要求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树立良好作风的根本途径和办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提高能力。各级统计系统要以“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刻认识加强能力建设对履行好新时期统计工作职责的重要性认识,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把能力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统计的具体工作之中,把能力建设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具体问题上,放在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上。以责任为核心,以岗位为基础,着力提高统计人员的岗位履职能力,为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提供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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