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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鄂民办函[2009]3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报在民政宣传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中国社会报社拟于近期对2008年度《中国社会报》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通讯员进行评选表彰。请各地按要求认真开展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民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中国社会报优秀通讯员。

  二、推荐办法

  采取层层推荐的方法,各市州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报省厅审核后统一报送。

  三、评选条件

  1.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注重宣传实效,积极开展读报用报活动,经常与报社共同策划并组织有分量、有影响力的稿件。

  2.注重扩大中国社会报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报在当地民政事业发展中宣传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通过宣传推动当地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3.积极向当地民政系统及社会各界推广中国社会报,扩大中国社会报在当地的覆盖面。2009年订报增长率:地市级增长5 0%;县级订阅报纸80-100份或增长5 0%。

  4.通讯员一年在中国社会报上发表稿件2 0篇以上;积极组织征订中国社会报5 0份以上。

  四、评选要求

  请各市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申请表电子版汇总后于6月22日前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魏丹、牟芳芳,联系电话:027- 50657022、50657173电子邮箱:wd@hbmzt.gov.cn。

  附件:1.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民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政宣传

工作情况

        

中国社会报在当地覆盖面(订阅量)

     

民政厅(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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