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三)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方予许可。

  (四)坚决关闭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污染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上报省安监局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中至少要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技术岗位工人、带班班长应具备中等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要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逐步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预先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要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09〕19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设施技术改造投入,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