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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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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指省属高校为配合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而启动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总称。例如“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2.“分项目建设内容”:指“项目名称”中所建设的分项目名称。例如“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等,“分项目建设数”包含已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质量工程”的建设项目;
  3.学校经费投入情况包括校级“质量工程”的投入和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投入,不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专项资助。
  4.本表的统计起始时间为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质量工程”建设的通知,截止时间为填表之日。

  附件2:
  ****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配套文件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文号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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