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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农牧牧函〔2010〕324号)


各市(州)畜牧兽医(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安排,按照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农牧牧〔2010〕183)和8月11日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会议(天祝)精神,现就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今年5月,我厅就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示范创建活动目标任务,推荐申报了部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场,成立了省级专家组。各地要按照省上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落实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确定辖区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养殖场户开展标准化改造,发展标准化养殖,为申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作好准备。二是认真做好部级标准化示范场的改造指导工作。今年省上申报的16个标准化示范场要全部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并达到农业部确定的验收评分标准。9月份农业部将开展第一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授牌工作,我省申报的养殖场中,已完成改造并达到农业部标准的,8月25日前经县、市畜牧部门初审后报我厅验收;其它养殖场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报农牧厅验收。省级验收通过的报农业部申请授牌。三是加强市县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专家队伍建设。各市县都要组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专家组。8月25日前各市州将市州级专家组成员名单报我厅。今年有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任务的市州同时推荐2名验收专家。
  二、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准备工作
  总体安排:8月底将完成首批验收及申报授牌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16个示范场的验收授牌工作。从现在开始,我厅接收第一批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验收申请。
  验收程序:按省农牧厅通知要求(甘农牧牧〔2010〕183),由养殖场提出申请,县、市畜牧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后报请省农牧厅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农业部审核授牌。
  验收时间:8月25日前,由市州畜牧部门以函形式将申请名单报农牧厅安排验收。8月30日前省农牧厅组织专家完成第一批验收工作,并报农业部审核授牌。未申请第一批验收或第一批验收未通过的,10月30日前要完成改造,并报省农牧厅组织验收,11月10日前验收完成并报农业部审核授牌。验收专家组中市州参加1名专家(高级畜牧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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