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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0〕1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实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卓锦绵(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粟如(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保障住房办常务副主任)

  康 涛(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 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春火(市委农办主任)

  任 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傅一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钦辉(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耀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世真(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云丽(市文化局副局长)

  孙 卫(市卫生局副局长)

  董金英(市广电局党组副书记)

  何 玺(市体育局副局长)

  林少伟(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黄鹤麟(团市委副书记)

  张志军(市邮政局党委书记)

  董学智(市重点办副主任)

  白玉渊(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傅晓春(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江根云(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白国华(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李 虹(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曾东生(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联络员:庄育霖(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

  王巧莉(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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