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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组织指导全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参与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州卫生援外工作和国际卫生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及民族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七)负责州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八)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卫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局机关电子政务,负责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发布;安排和组织本局年度工作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会议;负责秘书事务、机要、政务信息和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大卫生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二级单位的安全保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来信来访,指导全州卫生系统的信访工作;拟定全州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州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局机关、指导所属二级单位规划建设,以及财务和资源管理;研究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工作;负责提出本部门预算、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管理;拟定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

  指导全州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卫生机构编制及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二级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福利、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草拟局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卫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及全州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州医务人员对外技术、劳务输出与合作,以及援外医疗队员的选派等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人员的出国出境手续;负责州所属二级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协助管理州直卫生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协调承担全州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纠风、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州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全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的指导工作;实施全州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州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参与指导全州高等卫生教育和管理中等卫生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卫生科学普及工作;负责指导全州医疗卫生社团组织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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