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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的情况报告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的情况报告
(沪旅〔2010〕161号)


国家旅游局:

  现将我市两年多来开展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上海市旅行社的统保工作开展得早,实施顺利有序,并有法规保障,两年的实践证明是可行有效的,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认可。

  2008年初,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旅游局开始酝酿全市的旅行社统保工作,当年10月我局和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在相关部门的合作下,2009和2010年度上海市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顺利开展,旅行社达到了100%的投保。统保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旅行社旅游安全意识,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保障了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旅游业安全有序发展。鉴于此次统保工作的成功经验,上海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旅游条例》明确了上海市推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制度,相关行业协会可以组织旅行社集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初步达到投保率高,企业投保费用低、理赔额高,操作便捷,解决问题实效明显的良好成效。

  截止目前,上海旅行社已投保967家,投保率为100%(据中国旅游网报道,全国示范项目投保旅行社8421家,投保率为40.7%);上海市的保费金额1051万元(全国示范项目为5903万元);上海每家旅行社平均费率为1.08万元(全国示范项目为7000元)。上海的统保成效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肯定,全国统保方案借鉴了上海等地统保实践经验。统保以来,上海市各区县旅游局和旅行社反映良好,认为市旅游局和协会做了一件好事,日前参加上海市区县旅游管理工作会议的代表一致表示,要继续维持上海目前的统保形式,不希望转变模式和再加进一个保险经纪公司来参与。

  一、和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相比,上海旅行社的统保方案的保费和保额更符合上海旅行社的实际情况。

  在实行统保以前,上海市各旅行社的保费和保额五花八门,个别旅行社保险意识较差,基本保费在4000元-5000元,甚至2000-3000元,保额10万元-20万元。个别保险公司也相竟压低保费,恶性竞争,出了事故无法理赔。全市性统保解决了这个问题,发挥了“大数法则”的优势,调整和统一了保费和保额,建立了纠纷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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