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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整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整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沈工商发〔2010〕29号)


  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安排,市局决定3月8日至12日,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大清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市场内的经营进行“六查六看”,重点清查假冒伪劣商品,凡经营商品没有合格证明或应该有质检报告而不能当场提供的以及涉嫌“三无”商品的,都要追根朔源,查个水落石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将此次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整治经销假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全市红盾执法维权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按照管辖范围,组建检查小组,建立责任制。要横向到底,不留空白点,不留盲区,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创造诚信、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二、明确整治任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市场内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入口食品饮品、区域性消费投诉多的商品、农资产品。要坚持市场内一般商品和农资产品全面实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确保实现可追朔监管。

  三、建立和完善市场内一般经营者、农资经营者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予以警示和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

  四、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要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案件,坚决防止以罚代管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严防走过场,注重专项行动整治实效。要实行动态掌握专项整治成果机制,防止走形式。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核实检查,分局市场科组织区域抽查,市局市场分局组织随机抽查。

  六、及时总结。各分局、县(市)局市场科要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于3月18日通过市局红盾OA网报市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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