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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45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真正发现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更好地实施好2010年33项民生工程,现就在全市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由市民生办总体安排。条条方面的活动,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县区的活动,各县区长要负总责,分管县区长要具体抓,各县区民生办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有关情况的上传下达,工作总结的汇总,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制定详尽方案。市政府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要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民生工程“回头看”工作方案,细化本部门各单项民生工程“回头看”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民生办,县区民生办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县区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开展活动。

  三、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坚持活动开展不走样,扎实工作不走过场。从现在开始到6月25日,要对2007~2009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市政府民生工程各牵头部门、市民生办、县区民生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

  四、扎实进行整改。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中查摆的问题,各民生工程牵头部门要紧盯不放,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严格予以落实,对于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主动协调,严禁拖而不决。对反映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有关部门要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要将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与2010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实施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对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监察部门负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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