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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09〕7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皖政〔2009〕80号),努力保持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安定和谐,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各项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切实抓好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利政策,加快建设“百亿粮仓”。重点开展500万亩水稻产业提升、400万亩小麦高产攻关、100万亩玉米振兴计划和100万亩油菜高产创建四大行动。着力实施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产业、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耕地质量提升、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农机示范、农业生产技术集成推广、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十项工程。推进200万亩水稻、130万亩小麦、20万亩玉米核心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年粮食总产达83亿斤。(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
  二、着力推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大力实施“畜牧强农”和“渔业六个二”富民工程,把发展健康养殖业作为突破口,争取“十一五”末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稳步提高到50%以上。加强畜牧养殖小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今年支持10个上规模、带动能力强的新增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市财政对每个小区一次性补助5万元。积极争取省级奶牛项目扶持资金,推进奶牛业跨越式发展。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围绕“动物产地检疫推进年活动”,深入开展“三检一监督”(即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
  三、 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突出八大主导产业,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资本、技术的投入,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强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培植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带动能力。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新评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获得省以上名牌农产品和著名商标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财政一次性奖补或贷款贴息等支持。(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
  四、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充分发挥稳定农民工就业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吸纳农民工多的困难企业,可缓缴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4项社会保险费率,并给予企业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完善中小企业吸纳农民工的扶持政策。在实施交通枢纽、农田水利、生态环境等扩大内需项目和民生工程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吸纳农民工就业。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工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扶持。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40000人。扎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今年开展阳光工程培训22300人,开展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4700人,开展农民创业培训3200人。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搜集、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农民工按需有序流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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