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军营乡下皇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拆迁征地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军营乡下皇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172号)


  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南郊区马军营乡下皇庄村“城中村”改造工程。现将工程建设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南郊区马军营乡下皇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
  二、拆 迁 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工作领导组
  委托拆迁人:马军营乡人民政府
  三、拆迁征地范围:
  东邻规划路及规划新民村住宅楼;南邻市二木材公司用地;西邻规划路;北邻部队用地。
  四、拆迁时间:
  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在8月15日前自行拆除。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并且只限于市政府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不得新占用土地。
  七、自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