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等十二个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等十二个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同政办发[2010]1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委、办,各相关企业:
  最近,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消防、水利、校园校舍、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十二个行业的118条规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省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纲领性文件。为了全面落实好这十二个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落实十二个《若干规定》摆上重要位置
  省政府连续出台十二个行业的《若干规定》,体现了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要按照行业特点,对口落实《若干规定》,确保《若干规定》在我市扎实有效地落实到基层。
  二、引深学习,切实增强落实《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若干规定》,是根据袁纯清书记、王君省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而制定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大造舆论声势。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把《若干规定》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把学习贯彻规定转化为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各企业要认真抓好《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领导为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若干规定》层层落实到位。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