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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两会一节” 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2010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2010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南府发〔2010〕28号)的要求,为组织做好南宁市服务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10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各项经贸活动,确保完成“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的工作目标,特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0年“两会一节”期间,经贸活动确保“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50亿元”。

  二、目标任务分解原则

  (一)2009年“两会一节”完成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任务情况

  2009年“两会一节”期间,全市共签订招商引资内外资项目160个(包括区外和区内市外),项目总投资427.31亿元,引进资金418.07亿元。其中:合同项目138个,总投资275.91亿元,引进资金269.45亿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130亿元”的工作目标。

  同时,根据博览会组委会的合同项目资金来源地要求是广西区外的要求,我市上报组委会的项目总数共83个,项目总投资197.03亿元。其中,内资合同签约项目67个,项目总投资173.68亿元;外资合同签约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3.4亿美元。

  (二)2010年目标任务分解原则。

  1.以15个县、区、开发区为主体。2010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分解,以县区、开发区为承接任务的主体,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任务。其中,县、区、开发区承接任务不少于目标总任务的80%。

  2.结合各单位在谈项目存量和资源实际。根据各单位近年历次重大招商活动上报的在谈项目情况、土地存量以及各种资源,对在谈项目多、土地存量大以及资源丰富的单位,适当承担更多签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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