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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铜政〔2010〕52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清淤成果,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河道长期发挥效益,现将《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河道清淤成果,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河道长治久清、水系畅通,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现就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出发,创新模式,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实现全市农村河道日常管理全覆盖、资金保障正常化、督查考核制度化,促进农村河道管理长效化,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

  二、目标任务

  农村河道和主要干沟渠要保持主河面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无工业废水和畜禽粪便直排入河,保持河面清洁。河坡无翻耕种植,无高杆杂草,无垃圾,无违章搭建,无肆意取土,无乱占河道等现象。河道两岸绿化保持良好,环境整洁。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农村河道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和村具体负责,县、区统筹管理,市级进行考核奖惩。从2011年1月1日起,落实农村河道管理主体、管理制度、人员和经费等长效机制,实现“有长效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管理队伍,有专项管理经费”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开展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参与河道管护、保洁的自觉性。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等各种途径,深入宣传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宣传加强河道管理、保洁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认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营造保护河道、美化河道、保持河道清洁畅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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