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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巿西乡塘区北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巿西乡塘区北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9〕46号)


西乡塘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北星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星学校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补偿办学成本、合理回报的原则,在对该校办学成本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该校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杂费530元/生·学期。

  二、初中杂费660元/生·学期。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四、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不得跨学期收费。

  五、收费标准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请你局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或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机关及文号、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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