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吕梁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09]32号),设立吕梁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教育局、原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教育体育局。
(二)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管理职能。
(八)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九)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