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支撑方案的通知

  结合宁陕科技合作、院地科技合作、西北技术转移联盟等活动,科技厅定期面向社会和示范基地发布科技成果,组织跨区域的技术转移对接活动。围绕示范基地建设技术需求,组织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科技人员学习交流、新技术展示宣传和科技成果转移服务。鼓励示范基地开展各种类型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观摩活动,依托院地合作、省区合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拓宽示范基地科技成果的输入渠道。
  (五)发挥信息技术在示范基地建设中的作用。
  依托自治区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开发建立的电子农务平台,开展示范基地科技信息综合服务,推广应用各类特色产业数据库和信息化服务系统,示范应用智能化管理、质量追溯、电子商务、应急呼叫、网络培训等技术,搭建示范基地网络化服务平台,整体提升示范基地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治区科技厅会同农牧等部门和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每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示范基地科技支撑工作中的问题,部署落实有关任务。组建由科技、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专家组成的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顾问组,加强科技统筹、技术决策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经费。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技术团队工作经费采取区市县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资金中调剂安排,平均每个专家服务团每年15万-20万元(每位专家每年工作经费3万-5万元)。基层技术服务组的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解决,每个技术服务组每年5万-10万元。同时,积极拓展基地科技服务资金来源,引导鼓励企业、金融单位、营销组织投入基地技术开发与服务,建立多元化的基地技术团队投入机制。
  (三)创造良好环境。引导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进入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社会团体积极投身示范基地建设。改进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将科技人员参与示范基地创建的科技成果、工作业绩作为评聘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晋级的重要条件。人选示范基地人才服务团队的科技人员享受科技特派员待遇。
  (四)加强绩效考核。制订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专家服务团和技术服务组科技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科技服务工作的具体考核指标。首席专家每年至少组织召开5次以上针对示范基地技术服务的协商、论证等会议,每年至少有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示范基地技术服务组组长须全程在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