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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支撑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支撑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形成全程技术服务网络。
  (一)组建示范基地科技人才服务团队。
  1.设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专家服务团。根据示范基地不同类型和产业示范特点与科技需求,从自治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产业部门技术推广单位的领军人才中选配示范基地首席专家,成立专家服务团,平均每个服务团配备4名专家。专家服务团主要负责产业示范基地技术方案设计和统筹协调、技术指导、人才培训、项目组织,以及产业技术创新与技术集成示范衔接等工作。首席专家由科技厅会同农牧等部门确定。
  2.组建示范基地基层技术服务组。根据基地产业链各环节技术需求,每个示范基地从市县技术推广单位、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合作组织中选配4名一6名技术骨干,成立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技术服务组,设组长1名。技术服务组主要负责示范基地全程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生产技术问题解决和农民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组组长主要配合首席专家负责该示范基地科技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方案的组织实施、技术服务团队的具体管理等工作。技术服务组及其组长的选配由示范基地所在市县科技部门会同当地农牧、林业等部门筛选,自治区科技厅会同农牧等部门和首席专家确定。
  (二)将农业科研示范活动引向示范基地。
  1.组织各类科技项目进入示范基地。根据产业发展和示范基地建设的科技需求,强化顶层设计,组织引导国家、自治区各部门各类科技计划主体项目进入示范基地,加大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现代设施装备的引进、消化、集成创新和整装示范,加快技术标准、技术模式的开发与制订。同时,在有条件的示范基地选择具有主体作用的龙头企业,组建培育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研究中心、转化中心等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开发平台。基地申请的科技项目视情况优先安排。
  2.搭建示范基地科技服务平台。引导鼓励区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科技型企业、各类技术经济服务组织进入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与培训、职业教育与实训、科技招商与展示等活动,将示范基地打造成我区现代农业技术孵化、成果转化、宣传交流、人才培养和农民培训的综合科技平台。
  (三)组织科技特派员进入示范基地开展创新创业。
  支持科技特派员企业和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进入示范基地开展创业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示范基地引进、集成、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以科技特派员为主的市场营销、种苗繁育、农资配送、冷链物流等技术服务队伍。培育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公司,扶持壮大一批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发展一批专业大户,创办一批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农产品晶牌。通过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建“基地+科技特派员+高校十科研院所”的合作模式,促进产学研结合。在基地积极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培养一批农民技术员队伍和新型农民,使科技特派员成为示范基地创新创业的主体。
  (四)建立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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