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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201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充实调整亳州市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与中央企业合作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确定专人负责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推进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协调能力强的精干力量,扎实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
  二、加强谋划,分工协作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现代中药、煤炭、农产品加工、汽车制造、文化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投资及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围绕公路、港口、环境治理等基础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谋划并选择一批产业关联度高、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积极引进中央企业投资。利用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积极引进中央企业在我市建立农副产品加工、中医药、煤化工产业园区。利用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基础,采取增资扩股、新上项目、新设合资公司、产权转让等方式,积极引进中央企业实施并购重组。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能源、煤电化产业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经委负责民营经济、工业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药监局、市招商局负责中药产业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物流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农委负责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房地产招商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房地产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航道、大型水利工程等方面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文化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项目的谋划与推荐对接。市招商局负责项目信息筛选、洽谈服务配合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协作,积极参与与央企的对接合作工作。
  三、明确任务,加强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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