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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报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贷款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报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贷款项目在我省的开展,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单位联合,就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与美国相关机构进行交流与磋商。为此,请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报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融资贷款备选项目。

  一、贷款相关条件

  1、贷款条件:单个项目的综合贷款条件由中方用户和承办银行与美方贷款行进行磋商确定,但不得硬于与我开展双边合作的国家和机构中贷款条件最硬者(目前为北欧投资银行的贷款,其贷款条件为:贷款期10年(含3年宽限期),利率为美元Libor+0.64%/欧元Euribor+0.59%;或贷款期13年(含4年宽限期),利率为美元Libor+0.71%/欧元Euribor+0.66%)。

  单个项目贷款金额不得低于200万美元。该贷款享受外国政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
  2、采购和担保条件:美国产品和服务比例不能低于项目合同金额(含我国内采购)的50%,或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能低于该项目合同金额(含我国内采购)的50%。
  3、工作流程:美贷项目同其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相比,流程较为简单。无需列入国家发改委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备选规划和财政部备选项目清单。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由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提报;
  (二)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单位可开展前期工作,确定转贷银行并签署转贷意向书,由转贷银行向财政部报送项目申请。同时,项目单位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经批复,项目单位可配合转贷银行与贷款方磋商,确定贷款条件后,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国家或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进入项目贷款实施阶段。

  二、贷款领域

  根据我省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以及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结合美贷原则,贷款主要用于垃圾处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冷热电联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改造、医疗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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