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开展农村污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农民自主参与沟渠整治。引导重点镇和重点工业集中区率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乡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利用沟塘湿地等,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逐步建立以自然生态处理为主的生活污水排放方式,城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并入城镇市政管网实行集中处理。到2012年,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30%。
  (二)推进农村改水工作。
  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进程,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不断改善镇村河渠环境状况。采取建小型自来水工程、打井等形式,分类型建设供水设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连村连片区域性供水工程,支持城镇近郊的村庄连接城镇供水管网,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确保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监测,谯城、涡阳要积极争取省水质监测项目和省级监测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逐步建立全市农村水质卫生监测体系。到201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以上,解决农村2/5的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农村水质卫生监测省级监测县达到80%。2009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25%。
  (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
  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外环境整治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改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要同时建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沼气工程布局点要同步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认真实施农村改厕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加强厕所管理,正确引导农村居民管好、用好厕所,发挥使用效益。到2012年,各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卫生城(镇)、城市中小学都要建成无害化卫生公厕,农村中小学卫生公厕建成率力争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0%。2009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40%,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到100%。
  (四)加大卫生创建力度。
  各县、区政府要广泛宣传和发动,不断加大卫生创建力度。抓好两个结合,即农村要结合文明村镇、环境优美乡镇、农村清洁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开展省级和市级卫生镇(县城)、卫生村创建活动,城区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开展省级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市县联创、城乡并举、以城带乡、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工作目标,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改善。到2012年底,创建省级卫生镇3-4个、省级卫生村6-1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40-50个,力争创建国家级卫生镇(村)1个。2009年,以县、区为单位,在新农村建设“百村十镇”示范镇(村)基础上,创建市级卫生镇1个、市级卫生村2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0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个。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村2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个。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