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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辽阳市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实际困难,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省下达给我市的2009至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采取政府组织实施和市场化运作,统一购买和分散建设,与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套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廉租住房任务指标1779套、经济适用住房3500套。具体指标分配和落实情况如下:

  (一)廉租住房建设

  1.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责任状,需建设廉租住房255套,其中:辽阳县55套、灯塔市45套、弓长岭区84套、宏伟区71套。

  2.全市2009年建设的廉租住房2405套中,除完成省政府指标1969套外,尚结余的436套转入今年廉租住房指标。

  3.省四○四地质勘探队在原厂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无偿配建50套廉租住房。

  4.回购2008年建设的繁荣家园小区5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共511套,经改造后达到廉租住房入住标准,转入今年廉租住房指标。

  5.在新建繁荣路徐往子经济适用住房地点,配建527套廉租住房。

  6.户型标准和价格。廉租住房面积每套应以30至40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少量40至50平方米户型;繁荣家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经改造后的廉租住房价格为2300元/㎡,繁荣路徐往子配建的廉租住房价格为245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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