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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2、2011年建设任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所,其中东湖区1所。

  (2)社区卫生服务站:共43所,其中东湖区4所、西湖区17所、青云谱区6所、青山湖区11所、经济技术开发区2所、红谷滩新区3所。

  3、2012年建设任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所,其中高新技术开发区1所。

  (2)社区卫生服务站:共46所,其中东湖区11所、西湖区10所、青云谱区8所、青山湖区13所、经济技术开发区1所、红谷滩新区3所。

  (二)市级奖励资金计划安排。

  “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方配套经费”另行按照国家项目方案执行,本方案资金安排不包括国家项目地方配套经费。对各区自行解决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市级奖励资金安排如下: 共8所中心,按每所中心奖励250万元标准,参考各区的奖励系数不同,共需安排资金1800万元;共102所站,按每所站奖励37.5万元标准,参考各区的奖励系数不同,共需安排资金3765万元,三年市财政共需安排5565万元奖励资金(详见附件2)。

  三年市财政共将投入5565万元用于奖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其中2010年投入1772.5万元,2011年投入1832.5万元,2012年投入1960万元(详见附件3)。对市级奖励的资金,各有关城区、开发区必须专款专用。

  六、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

  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调整后保留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服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人员配置必须达到卫生部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由政府提供,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发改委、建设、民政和卫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发改委、建设、民政和卫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作领导,不定期召开会议,做好分析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二)落实资金投入。本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资金以区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市、区二级财政要安排好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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