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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5号),着力实施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按照实现南昌城市“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的发展目标的要求,加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用房国有化、固定化,稳定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促使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二)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导的社区卫生投入机制。

  (三)坚持社区卫生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与调整,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规划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由政府负责提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固定的业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四、建设措施

  (一)合理调整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布局。

  针对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设置不尽合理现状,按照《南昌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8-2010年)》要求,对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布局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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