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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2010〕223号)


各市化妆品监管部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许函[2010]314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我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管现状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化妆品监督机构情况;

  (二)化妆品检验机构情况;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市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苏州、宿迁两市为食品药品监管局,其他市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的摸底调查工作,将调查情况上报省局。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根据实际状况填写附件1,辖区内具备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检验能力的机构配合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填写附件2,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配合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填写附件3。

  请各市化妆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化妆品监管职能已移交的市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处室负责上报,未移交的市由原监管部门负责上报。上述调查表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电话:025-83273697(传真),电子邮箱:luox@j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监督机构调查表

  2.化妆品检验机构调查表

  3.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化妆品监督机构调查表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非独立法人

 

事业法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主管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行政部门

 

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构成

行政人员

执法人员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技术职称构成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及以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学历构成

硕(博)士

大(本)专科学

大专以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人数

占在职人员比例%

      

机构情况

内部机构

业务科(室)名称

主要业务

人数

大专以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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