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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认真做好防范第7号台风“圆规”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认真做好防范第7号台风“圆规”的紧急通知
(交质传〔2010〕13号)


各市交通(港口)质监站:
  根据省气象局预测,今年第7号强热带风暴“圆规”已加强为台风。预计,“圆规”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略有加强。9月1日,本省沿江和苏南地区东部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它地区东部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陆地上风力,本省东部地区6级,阵风7~8级,其它地区5~6级,阵风7级。沿海海面风力9~11级。为贯彻落实省厅有关部署,现就工程建设领域做好防范第7号台风“圆规”的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台风“圆规”期间工程安全保障工作。针对台风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各单位、工程项目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要针对工程特点采取防坠落、防雷电、防大风等一系列防台风准备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临时搭建物、未完工构筑物、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水上作业等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的检查,台风期间,一律停止施工。在长江口及海上作业船只要及时回港避风,暂停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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