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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旅办发[2010]139号)


各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名需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并随考生基本信息校对单上交省旅游局。
  三、报名范围及报名
  全省旅行社从业人员和其它单位报考兼职导游的人员。
  1、自2010年9月15日开始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市的县区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到各市旅游局审核,合格者购买教材(不购买教材者可在当地报名点领取注册号)。考生凭报名序号登陆“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主页旅游从业者栏目进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一栏填入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报名准考证和存根使用, 同时上交同底板照片一张,提交打印“2010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领取银行交款票据交款。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10月20日以后考生将无法进入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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