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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业投入保障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投资渠道的意见(试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业投入保障机制拓宽农业农村投资渠道的意见(试行)
(郑政〔2010〕9号 二○一○年三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多渠道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有利于解决财政资金支农投入不足和农业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有利于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信贷资金投资农业农村,对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政府引导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支农信贷担保机制,进一步整合资金,形成支农投入合力,以财政支农资金撬动、放大社会资本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二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既着眼于“三农”工作发展需要,体现政府农业发展重点,又要按照市场规律的内在要求规范政府的投融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逐步提高投融资效益。三是优化使用原则。建立归并合理、重点突出、安全高效的资金运转和管理机制,调整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比例,优化投资结构,发挥规模效应。四是多元化投入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资金、农民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郑州市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公司,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作用,争取三年内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100亿元投入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大做强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农业项目,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的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和农民增收的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现代农业投融资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2010年市财政注入资本金,划拨优质农业资产,组建政策性农业农村投资公司,通过投资控股、参股、担保、贴息等形式,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进一步夯实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市财政每年还本付息。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建县级农业农村投资公司,拓宽农业和农村投融资渠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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