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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宜府发[2010]0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2009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坚持科技兴安举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市政府决定,授予宜都市人民政府等22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市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宜都市人民政府

  枝江市人民政府

  当阳市人民政府

  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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