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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委会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7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因施工挖断燃气、燃油输送管道的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还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究其原因,大多是由于施工单位野蛮施工、违章作业所致。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立即将此文传达至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并督促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发生安全事故。

  二○一○年九月一日

  市安委会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吸取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和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我市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燃气、燃油输送管道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发生事故不但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还直接影响全市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气和燃油供应。各区(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构建和谐贵阳的高度,充分认识燃气、燃油输送管道安全的重要性,增强防范意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燃气、燃油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

  (一)管道所属企业是管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管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贵州燃气(集团)公司、中石化贵阳分公司、贵州陆地石油有限公司和中航油贵阳分公司等燃气、燃油输送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燃气、燃油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输送管道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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