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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闽教综〔2010〕39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

  近一年来,在各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教育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存在个别单位(学校)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况,有效发挥教育信息的参谋、服务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信息是科学决策和指导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沟通教育工作情况、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信息意识,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定期研究信息工作,多为信息工作出题目、定任务、提要求,经常部署、督促、检查信息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般信息不漏报、重大信息不迟报、紧急信息不瞒报、所有信息不误报。

  二、加强信息报送。要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把握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努力多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要着眼于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师生关切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度挖掘信息价值,重视反映重要社情民意以及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和本科高校每周至少报送两条以上的信息(简报除外),高职高专学校每周至少报送一条信息;所报的信息要“快、准、全”,力求简练,充分体现本地本校特色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通报和表彰制度,省教育厅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全省教育信息的工作情况,并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三、规范报送途径。“福建教育信息报送平台”(网址:http://jyxx.fjedu.gov.cn,技术咨询:电话0591-87091390)日前已重新开通,工作动态信息通过该平台报送。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影响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等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分别报我委(厅)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7822232,传真:87870590;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及传真:87846705;省教育厅安全处,联系电话及传真:878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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