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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字[2010]1598号)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有限公司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核准的请示》(江铜股份司计划字[2010]16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2号令)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省铜产业的发展,同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38kt/a新型合金铜管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铜工业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建铜管车间、配电所、纯水站、循环水站、空压站、配套的变配电室、应急发电机、冷冻站、污水处理站、综合仓库及木架烘烤房等。建设2条年产19kt铜管生产线,新增38kt/a新型合金铜管生产能力,其中:空调光面铜管11.4kt/a,内螺纹管26.6kt/a。

  四、该项目总投资为52010.8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394.7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616.04万元。该项目注册资本金为52010.8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该项目的股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节能方面。经审查,该项目铜管生产的单位产品能耗为330.14kgce/t,低于GB2150-2008《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定的“新建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同时也低于该标准规定的“铜及铜合金管材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节能效果明显,符合《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4号)、《江西省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投资字[2007]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项目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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