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重视法纪教育。建立了本机构系统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并有专人负责。(20分)
3. 建立健全投诉查处、纠纷调解机制。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有效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相关制度及整改、处理记录。(20分)
4.机构及其成员三年内未出现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情形。(20分)
5. 机构及成员三年内未出现因故意犯罪被追究的情形。(20分)
(三)业务星(100分)
1.依法执业,业务开展符合本行业执业规范性要求。(20分)
2.业务开展及业务实绩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20分)
3.重视业务质量的内部监控,建立了本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并有专人负责,三年内本机构及成员没有重大工作失误。(20分)
4.重视内部业务培训。年度有培训计划,按照规定参加岗位培训,有专人负责。(20分)
5.连续三年通过行业业务检查、考核。(20分)
(四)服务星(100分)
1.重视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建立了内部服务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在本行业内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享有较高声誉。(20分)
2.办公场所整洁卫生,电脑、车辆、桌椅、档案柜等硬件设施齐备。(20分)
3.按照要求完成以下内容的上墙公示:(1)工作流程;(2)服务收费标准;(3)执业诚信承诺;(4)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实习人员及辅助人员名单、照片等简介。(20分)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有专项记录。(20分)
5.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建立服务跟踪机制和反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及时处理、整改,并有相关记录。(20分)
(五)创新星(100分)
1.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重视理论研究和社会调查工作,本年度内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为本地区本行业的业务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服务体系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20分)
2.围绕建设桥头堡战略,创造性的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和手段。(20分)
3.重视行业及相关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并服务于本地区行业实践。(20分)
4.结合自身理论与实践主动向行政主管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献计献策,促进依法行政和行业发展。(20分)
5.有其他突出创新成就的。(20分)
各州市司法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积极动员,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各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对照标准,踊跃参加,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取得实效。活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创建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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