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19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克州人民政府,吐鲁番、哈密、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行政公署,乌苏市、精河县、青河县、沙湾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展示我区特色林果资源,推进新疆林果产品品牌建设和产业化进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9月19日-20日,与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在库尔勒市共同举办“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自治区林业厅积极与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以及巴州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落实方案各项议程,扎实做好高峰论坛各项筹备工作。

  二、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按照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方案(见附件)要求,积极配合筹备单位,做好前期筹备工作。

  附件: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方案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
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方案

  为进一步展示宣传我区特色林果资源,推进新疆林果产品品牌建设和产业化进程,推动特色林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与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再次共同举办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

  一、会议名称

  2010中国新疆现代林果业发展高峰论坛

  二、论坛主题

  打造林果品牌名牌,推进林果业现代化

  三、论坛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CCTV-7)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承办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论坛时间

  拟定于2010年9月19日-20日

  五、论坛地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