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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运作方式

  乡镇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运作,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

  (一)实行“六件”管理

  所有办件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理件六类进行分类办理。

  1、即办件。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申请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3、承诺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申请人到时凭通知书领件。

  4、联办件。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5、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补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6、代理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乡镇(街道)项目代理员负责办结。窗口单位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项目代理员协助服务对象准备相关资料并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代理事项的全过程办理。村级要主动承诺代理,但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不能强制代理。

  (二)实行“六公开”办事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对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并灵活运用公开墙、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便于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给合实际,因地制宜。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建设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有领导、有机构、有方案、有场所、有制度、有事项、有工作程序、有经费。要精心谋划,量力而行,不能一刀切,特别是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外办事机构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村级受理可选择事项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实行坐班制,平常要保证通讯畅通,可电话预约受理。乡镇也可选择事项相对集中的时间段集中办公、集中受理,日常可由代办室受理和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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