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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高管体制改革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高管体制改革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交人〔2010〕68号)


省高管局、省征稽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关于我省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高管体制改革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实施方案》已于2010年8月12日经厅党委研究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抓好落实,确保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工作圆满完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我省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高管体制改革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实施方案

  当前我省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人员安置工作涉及养路费征稽人员、高等级公路收费和养护人员中事业身份的职工、路政执法人员中的聘用员工,为了切实做好两项改革涉及人员安置就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经认真进行调研,并考虑省高管局、省征稽局和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意见,现制定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两项改革涉及转岗安置到位的人员走向为:征稽局到高管局395人,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中心到高管局347人,高管局到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营运中心402人(以上人数以实际应划转人数为准)。人员安置就位按照“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平稳实施,一次到位”的总体思路,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厅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原则。在厅党委领导下,厅改革人员安置就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高管局、省征稽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是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厅党委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转岗安置就位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三是保证划转人员待遇不降低的原则。
  四是平稳过渡,稳定第一的原则。必须把稳定作为落实人员转岗安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安置工作应超前考虑,积极准备,措施得力,稳妥推进,不留隐患。
  二、主要措施
  1、两项改革涉及的厅党委管理的干部由厅党委统筹安排,原有的级别和待遇维持不变,局、处两级领导班子中充分考虑高管和征稽两部门的代表性。科级干部由省高管局党委统筹安排,原有的级别和待遇维持不变,也要充分考虑高管和征稽部门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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