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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洪救灾中战斗堡垒和先锋骨干作用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洪救灾中战斗堡垒和先锋骨干作用的通知
(青组总字〔2010〕82号)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市直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
  当前正处于主汛期,各地普降大到暴雨,一些地方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灾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还将有强降雨过程,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十分严峻。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汛抗洪救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创先争优、创建岛城先锋”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迅速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去。现通知如下:
  一、受灾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骨干作用,在抢险救灾和灾后自救重建中走在前面。要按照救灾应急响应预案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救人在前、抢险在前、安置受灾群众在前,真正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堤坝”,“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抢种补种农作物,修复水毁工程,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抗洪救灾一线,到灾情最严重的地方、受灾群众最集中的地方、救灾困难最大的地方去,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集中财力、物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要组织“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岗”,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灾区群众增强信心,战胜灾害,渡过难关。
  二、非受灾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互助精神,全力做好防汛准备和支援灾区工作。在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严密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防汛抗洪救灾准备工作的同时,要想灾区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帮灾区之所需,动员党员干部群众捐款捐物,把灾区急需的食品、帐篷、药品等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他们手中,确保受灾党员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处住、有病能医。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尽最大努力支持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三、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抗洪救灾中做好示范引导工作。要把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防汛抗洪救灾中的表现,作为干部考察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注重在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那些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要对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防汛作出安排,避免发生严重损害。对受灾地区特别是建国前老党员、党员贫困户的受灾情况进行统计,研究帮扶救助的具体措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抗洪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引导灾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抗洪救灾和灾后自救重建中创先争优,为战胜洪涝灾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地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防汛抗洪救灾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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